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3-09-16 22:42
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组长)、系部负责人、各硕士点负责人、学工办主任、教师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全面领导学院的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基本原则,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指导思想,制定学院推免生的分配方案,核算分配名额;协调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负责确认和上报学院推免生的初选名单。
2.成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领导(组长)、系部负责人、教师代表、纪检委员组成。
审核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审核工作相关要求:
1.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2.答辩全程须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予认可。
三、工作细则
1.确定参加推免选拔人员
(1)学院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前6个学期课程均学分绩(课程成绩以考试第一次成绩为准)专业排名处于专业前50%。课程均分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任何课程无不及格、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2.成绩构成
推免生综合推荐成绩=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最高为100分)+学术专长成绩(最高为15分)+学生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最高为5分)。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以教务处提供为准,为百分制。
(2)学术专长成绩仅针对具有学术专长的学生,以百分制确定,最后按照最高分为15分进行换算。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术期刊性质以科发院鉴定为准);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单位为华东交通大学,申请者排名第一;作为主力成员(项目团队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分值见下表。
学术科研、竞赛加分标准(满分100) |
学术成果类 |
内容 |
分值 |
1类成果:发表SCI1区论文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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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成果:发表SCI2区论文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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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成果:发表SCI3区论文、校定权威期刊、授权发明专利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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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成果:发表SCI4区论文、EI收录期刊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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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成果: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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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竞赛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青奥会等体育竞赛;全国“五个一”工程奖、IF设计大赛、柴科夫斯基大赛、威尼斯双年展、全国美术作品展、金钟奖、文化部文华奖和荷花奖等艺术竞赛。 |
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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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当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遴选的竞赛项目(见附件1);全运会、亚洲单项锦标赛、世界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冠军赛等体育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设的国家艺术类一级协会主办的艺术类赛事(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备案为准)。 |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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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学术竞赛成员计分为前3名,以证书为准,其中第一名得分系数乘以1,第二名得分系数乘以0.7,第三名得分系数乘以0.5。 2.省级赛事不计分。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
(3)学生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主要由竞赛类和社会实践类计分,以百分制确定,最后按照最高分为5分进行换算。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组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具体分值见下表。
综合素质加分标准 (满分100) |
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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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类 |
第一类竞赛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赛事;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联赛、全国青运会、全省运动会等体育赛事;江西省“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艺术类一级协会下的二级学会(委员会)主办的艺术类赛事。 |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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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竞赛 |
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学科竞赛省级赛事(附件1、2);全省单项赛等体育赛事;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文化厅、交通厅、工信委、省文联、省艺术类一级协会主办的艺术及艺术设计类赛事。 |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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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赛事 |
国家部委及其司局,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厅局、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工作委员会、专业学会主办的其他省部级以上大学生竞赛。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 三等奖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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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类 |
在校期间参加过省级以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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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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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竞赛类为主力队员(项目团队前3名)参加以上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2.学生在学术成果类、学术竞赛类、竞赛类、社会实践类各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1项,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加分。 3.学术竞赛成员计分为前3名,以证书为准,其中第一名得分系数乘以1,第二名得分系数乘以0.7,第三名得分系数乘以0.5。 4.同一项竞赛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时,仅取最高奖励,不可同时获得学术专长和综合素质加分。 5.竞赛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社会实践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当综合推荐成绩相同时,按学业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排序,如果学业成绩相同按专业课主要课程成绩排序。
(5)团队竞赛不分先后的按名字先后或学生自行协商,再由学院推免工作委员会按学生综合素质排序。
(6)其他有争议的事宜由推免工作委员会评定。
四、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按照学校下达的文件进行。
附件1:2021年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
附件2:2023年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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