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2024-04-02 12:27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成 员:院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席、教授委员会成员、系主任
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组 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 员: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党政办事员
三、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调剂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所有满足国家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clxy.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专业笔试安排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面试:面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及英语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英语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3.同等学力加试:按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加试考试科目,采用笔试方式,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请考生于2024年4月2日17:00前到教7栋308报到,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进出校门。
(三)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现场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日。考生带齐复试审核所有必备材料到教7栋308,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开展,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打印(双面)《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并粘贴1寸照片,持身份证、体检表按前往校医院体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体检时间为4月4日上午8:00(需空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我院认可,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我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完成体检并上交体检报告后方可离昌。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科目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如初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排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四)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拟录取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九、其他
我院纪检监察人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90。
严肃考风考纪。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