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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12 00:02  

     为落实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现面向全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立项申报可参照《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自定主题,突出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请各学院科研秘书2023年9月22日下午17点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至创新创业学院崔婧文智慧交大邮箱,申请者承诺及学院审查意见纸质一份(单页打印)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8-214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凡本校有条件进行研究的个人或团队,均可按规定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课题。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项课题的申报。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所在单位,取消申报资格或予以撤项。已获得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立项的研究成果重复作为课题申报。

三、评审立项

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确定立项课题并公布立项名单;2023年计划立项5项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经费5000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3000元,根据申报数量与质量进行适当调整。项目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四、课题验收

立项课题须按照申报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创新创业学院;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需注明“华东交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资助项目”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并对优秀的研究成果推荐参加全省、全国相关评选。

联系人:崔婧文  87046285

附件:

附件1: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