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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2023-03-29 18:06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院长(主持工作)

员:院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席、教授委员会成员、系主任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员: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党政办事员

三、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我院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科研能力突出语交流能力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所有满足国家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clxy.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可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面试综合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教育部指定技术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面试系统,远程复试流程详见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三)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2日。考生在2023年411700前将复试审核所有必备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至3311732643@qq.com(邮箱),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相关料寄送至学院(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南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甘德强18679952161),并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模拟演练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如初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排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

九、其他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90。

严肃考风考纪。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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